各區縣中小微企業:
為支持我市實體經濟健康發展,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根據濟南市財政局《關于延續對中小微企業融資費用給予財政補貼的通知》(濟財工〔2021〕6號)的要求,現將2021年中小微企業融資費用財政補貼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補貼范圍
符合《關于對中小微企業融資費用給予財政補貼的通知》(濟財企〔2019〕3號)條件,且符合《關于建立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魯財資環〔2019〕11號)的有關要求,在我市工商注冊和納稅登記,成立兩年以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執行),申報企業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及房地產企業。
中小微企業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實際支付利息和擔保費用的單筆貸款額不低于50萬元(含),且單筆不超過1000萬元(含)的流動資金貸款。
中小微企業可按2020年度實際融資費用(包含實際支付利息和擔保費用)金額的40%申請融資費用補貼(其中小微企業可按年度實際融資費用的50%申請財政補助),每個企業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其中擔保費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申報程序
(一)主體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填報《2021年補貼申報書》,向區(縣)財政部門報送電子版(2021年8月31日前發送至指定郵箱)及紙質申報材料。
(二)資料審核。區(縣)財政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委托濟南融資擔保集團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濟南融資擔保集團將審核結果正式行文報區(縣)財政部門。區(縣)財政部門核實匯總后正式行文上報市財政局。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主體申報材料
《2021年補貼申報書》,20項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報送資料時間、方式及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要求準備資料,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各區縣指定郵箱發送全部電子版資料,逾期不予受理。紙質資料(一式兩份)報送地點及時間另行通知。報送的電子版、紙質版資料內容要一致,均需按照“主體申報材料”的順序編制,資料內容應清晰可見,如果內容模糊不清,將視同未提供資料。報送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1、電子版資料報送要求
(1)文件包命名為:區縣名稱-單位名稱-報送日期,例如“歷下區-XX有限公司-2021年8月13日”。
(2)PDF掃描件應為資料原件的掃描件,內容清晰完整,非原件掃描件不予受理。
(3)PDF掃描件按資料清單序號分別掃描,掃描件命名為:序號-資料名稱。
(4)“附件二:融資費用財政補貼申報信息表”需另外再提供excel版,并命名為“附件二:融資費用財政補貼申報信息表”。
(5)“附件三:融資費用財政補貼資金申報表”需另外再提供excel版,并命名為“附件三:融資費用財政補貼資金申報表”。
2、紙質資料裝訂要求
(1)紙質版資料需膠裝成冊,按上述“主體申報材料”的1-20的順序排列,并形成目錄,用A4紙雙面印刷,統一采用白色羊皮紙(皮紋紙)封皮進行膠訂。其中,銀行貸款手續材料應按不同銀行分組排列(以各專業銀行開頭字拼音第一個字母排序),逐筆排序,每筆貸款按照借款合同、貸款到位憑證、利息支付憑證、還款憑證、銀行對賬單的順序排列,申報書中的貸款期限與貸款合同相符。
(2)附件一至附件七均加蓋企業公章作為原件,其余資料中的復印件均需逐頁加蓋公章。
四、有關情況說明
1、銀行蓋章:本通知所說銀行蓋章指銀行公章、合同章或業務章三者中其一即可。
2、關于50萬元-1000萬元的情況:以單筆支用合同和借據為準。
3、共同借款人:未將貸款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對公賬戶的,不予受理。
4、貸款用途:申請補貼的貸款必須為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提供借款合同、銀行受托支付合同、發票、銀行流水等佐證;無還本續貸的流動資金貸款提供初次貸款的借款合同、銀行受托支付合同、發票、銀行流水等佐證資料。
5、企業信用報告重點考察近五年信用狀況是否良好。
6、無社保繳納記錄或繳納不足一年的企業不予受理。
五、申報地址及聯系方式
(一)本次申報補貼的所有政策及公告信息將通過公眾號進行發布。請申報企業在微信中搜索并關注后,在下面功能欄中點擊“貼息申報”查看相關信息。
(二)紙質版資料報送地址及時間
根據企業電子版資料報送情況另行通知,預計安排在2021年8月16日-9月17日,請及時關注各區縣財政部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