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負平移”的立法原則,環保稅實際上是從2003年開始征收的排污費“平移”而來,征收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與現行排污費保持一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云峰認為,雖然在環保稅的額度上有所增加,但強化環境管理、通過經濟措施和方式調控環境的力度仍顯不足,很難起到費改稅應有的作用。只將環保稅的征收范圍限定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行為,使環保稅征收范圍過于具體和局限。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羅亮權同樣表示,草案二審稿中列舉了污染排污物的稅目,容易產生遺漏,建議適當拓寬環保稅的征收范圍。比如,沒有將放射性污染、農藥污染、森林草原污染歸入其中。他還建議,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在使用過程中產生尾氣以及造成的交通擁堵在將來也應當列入環保稅的征收范圍。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賈春梅提出,環保稅的范圍是否應當包括碳稅、生態補償稅、自然資源開發稅、市場交易稅等,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完善。
環境保護稅可以考慮拓寬征收覆蓋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就此話題做出點評。
常紀文:關于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各方意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有人建議對汽車尾氣征稅。明年1月1日起,全國將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污染過重的車輛國I、國Ⅱ在不斷被淘汰。在這種情況下,另一種觀點發問,還需要對汽車尾氣征稅嗎?以京津冀地區為例,目前全國很多地方正在鬧霧霾,其中汽車尾氣是霧霾的一大原兇,必須謹慎治理,而這些運行的汽車里,國I、國Ⅱ已經不被允許在霧霾之中行駛,也即現在行駛的車都是排放合格的車。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讓環境成本內在化,很可能霧霾以后很難治理。因此我建議,對汽車尾氣的排放征稅,如果車行駛的路程多,就應該多交稅。
第二,有意見認為,只將環保稅的征收范圍限定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行為,使環保稅征收范圍過于具體和狹窄。在我看來,環境保護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但它最后是按照“稅負平移”的方法實施。稅法制定應該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要與改革的要求相適應,個人建議,還是可以將資源稅、生態稅、碳稅考慮進去。另外,征收環境保護稅的目的是解決環境問題,比如解決霧霾問題,即使現在管住了工業企業,霧霾現在也解決不了,因為還有一大部分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沒有征稅,比如家庭取暖排放的污染物、汽車尾氣排放的污染物,生活污水等。因此我建議,應該從環境保護的大格局里重新審視哪些污染物的排放行為需要征稅。
第三,如果拓寬環保稅的征收面,具體應該如何操作,征收對象、稅率應該如何確定?我適才提到,除了工業以外,對于一些社會生活、汽車尾氣、家庭取暖,包括開礦行為、森林利用行為,也可以考慮拓寬環境保護稅的征收面。但有一點在于,我們征收稅不能為了收稅而收稅。目前中國企業整體的稅負還是比較重,如果稅收太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因此,環境保護稅法應該既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同時也應該起到環境保護的作用。(來源:央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