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回歸住房居住屬性,并強調運用金融、土地、財稅、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
中國樓市在多年“調控—上漲—再調控—再上漲”“愈漲愈調愈調愈漲”的搖晃循環中,來自各界呼喚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的呼聲已然此起彼伏、不絕于耳了N次,令人太息復太息的是,大抵每次都跳不出“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困局,每次都難突圍“狼來了”現實版重新上演的怪圈。高層罕見明確要求回歸住房居住屬性的宣示,等于是提高調門再次呼喚房地產稅立法提速。
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雖然商品房兼具投資居住雙重屬性,但后者遠遠大于前者。過往數十年,由于房地產稅立法滯后,中國住房保有環節稅收成本幾近為零,刺激各地炒房客投機炒房、地產商捂盤惜售待價而沽、制造企業不務正業發橫財肆無忌憚……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過度投機不僅導致國內一二線城市房價高位暴漲,也拖累三四線城市陷入高庫存“老鼠拖秤砣—越拖越重”的困局。要命的是,由于大量本該流動的資金被積壓在庫存房空置房的鋼筋混凝土上,成為名副其實的“不動產”,財富泡沫做大日益加劇金融風險等級。
由是,高層明確定位“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一則,厘清了住房定位,可期樓市回歸基本功能;再則,旨在藉以稀釋住房投資屬性,彰明政策朝向持續打擊投機抑制泡沫挺進,既可謂撥亂反正,又堪稱“亡羊補牢,其猶未晚”。
眾所周知,相形于金融、土地等政策工具,在保障民眾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礎上,藉以房地產稅立法,補上在保有環節對囤積房多占房空置房征稅這一課,乃是構建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核心看點。對住房保有環節征稅乃國際通行做法,也是防止過度投機炒作造成房價失控暴漲的成功經驗。
就像樓市多年高燒不退一樣,對房產稅立法的效用,來自利益集團或其代言人的反對聲浪一直高漲不退。然而,事實勝于雄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拿大溫哥華直到不久前還一直是中國人熱門購房地點。然而從去年8月起,有司開始對該市外國人房產投資開征15%的稅。凡非加公民或永久居民,要在溫哥華市區買房者都得繳納這些稅。當地政府表示,此政目的在于讓當地居民買得起房。因為,在瘋狂炒作下,過去三年溫哥華房價飆升近50%。該地還按房屋估值1%征收房屋空置稅。這些舉措立竿見影,產生了明顯寒蟬效應。據面向中國購房者的房地產網站居外網透露,去年12月國內對溫哥華房產搜索次數同比下降近4成。炒房客被稅收逼退,使得當地樓市和房價重回居住屬性和市場理性,此乃房地產保有環節征稅效用的最好實證和示范標本。
從多方面官方權威信息可以判定,2017年將是房地產稅進入立法程序的關鍵一年。日前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強調,要積極研究健全地方稅體系建議方案,配合推進房地產稅等稅種立法。我呼吁 ,無論如何,不能再光說不練,能否動作快些、快些、再快些!( 來源:新浪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