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貿企業,去年12月出口了一批鋼材到新加坡,因為公司的財務人員被確診感染了新冠肺炎住院隔離,現在這批貨的發票、合同、運輸單據都找不齊了,短時間內沒辦法聯系供貨方和運輸公司補辦資料,可能在退(免)稅申報截止前,都無法收齊退稅憑證,請問我公司出口的這批貨物還能申報退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的規定,受疫情影響,無法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的,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和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進行退(免)稅申報。因此,若公司在退(免)稅申報截止期前,無法收齊相關退(免)稅憑證和相關電子信息,可以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和相關電子信息后,再進行退(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