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薪階層納稅負擔,正在被各方呼吁。
2月4日,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閆坤指出,有必要調整以家庭為對象的征收方式,具體可將納稅人能夠計算的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的數量,房貸利息等計入個稅的抵扣因素。
她同時建議,個稅稅率的設計,可以由現在的7檔降為5檔,同時以年為時間納稅單位,并將最低邊際稅率設計為1%,最高邊際稅率設計為35%。
上述稅率結構簡單明了,且最高邊際稅率為35%,比現行最高稅率降低了10個百分點,有利于保證稅率的有效性。同時,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低收入者,能夠實現既培養納稅人納稅意識又不對其構成較重負擔的稅制設計初衷。
“(按此稅率)中等收入者稅負也不重,不會打擊其工作的積極性,這有利于培養中等收入階層。即使是高收入者,名義稅負比現行工薪所得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而言,總體上也是降低的。”閆坤在2017年中國社會院經濟學部年會上說。
2016年12月29日舉行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已經提出2017年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此前,中國對個人所得稅按家庭征收進行改革的呼聲早已持續多年,基本已達成共識,只是在技術層面條件還不太具備。
數據顯示,2016年1-12月,全國累計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9552億元,比上年增長4.5%。個人所得稅10089億元,同比增長17.1%。
不過,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對工薪階層“殺傷力”更大,因為高收入者往往通過將個人收入更多留在公司等領域,少拿個人工資,或采取更多手段避稅。
比如按照目前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月收入超過4500元到9000元的部分實施20%的稅率,超過9000元到3.5萬元的部分,實施25%的稅率,超過3.5萬元到5.5萬元的部分實施30%的水平。更高的5.5萬元到8萬元的部分,以及8萬元以上部分,分別實施35%、45%的水平。
根據記者了解,很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已經和即將實施比中國更低的個稅稅率。比如美國目前個稅按照家庭申報,最高個稅稅率是35%。中國現行個稅稅制設計的邊際稅率最高一檔為45%,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比明顯較高。設計過高的邊際稅率一方面會使人們產生逆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易刺激納稅人偷逃稅的動機,另外也會影響人們工作和投資的積極性。
閆坤建議,可考慮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具有勞動報酬性質的收入,納入到綜合課稅的范圍中。可考慮由國家稅務總局牽頭建立“個人勞動所得收入匯總征管制度”,納稅人的個人收入信息可按其就業單位分布傳送至當地地稅局,由地稅局統一征管。
利息、股息、紅利,因其屬于投資所得,財產租賃屬于讓渡使用權所得,財產轉讓屬于所有權變動所得,因此,可考慮仍然按照現行的分類計征方式。(來源:搜狐焦點 )